根据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细则》(广外校[2016]4号),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,经学院审核,现将吴芸伶等两位同学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表。
在公示期间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期:202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
电 话:020-36207247
电子邮箱:202420073@gdufs.edu.cn
区域国别学院
2026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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